(三)高血压药物治疗原则
1、降压目的和平稳达标
(1)降压治疗的目:
对高血压患者实施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通过降低血压,有效预防或延迟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等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
有效控制高血压的疾病进程,预防高血压急症、亚急症等重症高血压发生。
(2)降压达标的方式:
将血压降低到目标水平(/90mmHg以下;高风险患者/80mmHg;老年人收缩压mmHg),可以显著降低心脑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应及时将血压降低到上述目标血压水平,但是并非越快越好。大多数高血压患者应根据病情在数周至数月内将血压逐渐降至目标水平。
(3)降压药物治疗的时机:
高危、很高危或3高血压患者,应立即开始降压药物治疗。
确诊的2级高血压患者,应考虑开始药物治疗;1级高血压患者可在生活方面,可在生活方式干预数周后,血压仍≥/90mmHg时,再开始降压药物治疗。
2、抗高血压药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高血压药应用应遵循以下4项原则,即小剂量开始、优先选择长效制剂、联合应用及个体化。
(1)小剂量:
初始治疗时通常应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剂量,并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剂量。
抗高血压药需长期或终身应用,药物的安全性和患者的耐受性的重要性不亚于或甚至更胜过药物的疗效。
(2)尽量应用长效制剂:
尽可能使用每天一次给药而有持续24小时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以有效控制夜间血压与晨峰血压,更有效预防心脑血管并发症发生。
如使用中、短效制剂,则需每天2~3次用药,以达到平稳控制血压。
(3)联合用药:
以增加降压效果又不增加不良反应,在低剂量单药治疗疗效不满意时,可以采用两种或多种抗高血压药联合治疗。
事实上,2级以上高血压未达到目标血压常需联合治疗。
对于血压≥/mmHg或中危及以上患者,起始即可采用小剂量两种药联合治疗,或用小剂量固定复方制剂。
(4)个体化: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耐受性及个人意愿或长期承受能力,选择适合患者的抗高血压药。
(四)常用抗高血压药
包括钙通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
受体拮抗药(ARB)、利尿药和B受体拮抗药5类以及由上述药物组成的固定配比复方制剂。